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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源县发布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信息发布者:花生米
    2020-06-18 15:49:03   转载

    渭源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渭防控领办发〔2020〕24号


    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渭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县反弹、蔓延,杜绝衍生风险,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强化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紧急通知》(国卫明电〔2020〕336号)、甘肃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紧急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94号)和定西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定防控领办发〔2020〕1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


    国内部分地区连续出现新增确诊病例,再次敲响了疫情防控警钟,提醒我们疫情风险仍然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绩,巩固防控战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底线思维贯穿战“疫”始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坚决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松、措施不松、工作不松,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补齐防控短板,切实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的形势,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经济社会持续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同时,落实好各类大型节会活动的疫情管控措施。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防控职责,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化对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村(社区)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防控措施不留空白。各部门(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控工作,完善单位及行业系统内的防控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人员出省及省外返渭情况统计上报、单位环境卫生整治、职工健康状况报备等各项工作,必须责任到人,实行精准防控,确保常态化防控要求落到实处。全县居民要落实个人和家庭的防控社会责任,主动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防控工作,主动申报健康状况,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时自我隔离并及时就医。要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好自我防护。


    三、持续推进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一)加强重点场所和机构防控。民政、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公安司法监管场所、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的监管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严格人员出入管理。一是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入住、上岗。二是对探视探望人员,凭健康码或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等健康证明,方可探视探望。三是对机构所有人员,全面落实体温检测+当天健康二维码“亮码”等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健康监测,发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就医,并采取相关措施。四是卫生健康部门要持续做好监测排查各项工作,加强发热门诊监测和闭环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病人诊治管理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对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如有必要可进行CT及血常规检测,进一步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14日内从高中风险区来渭返渭人员的管控,充分发挥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探头和前哨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国家医务人员防护指南。加强院内重点场所人员的防护,最大限度保障医务人员安全,杜绝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销售台账备查等制度,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开展对农贸市场、水产市场、超市商场、餐饮门店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三文鱼等进口生鲜、水产品的检验检测、索证索票、产地追溯等监管工作。督促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公共场所落实防控措施,严格实施工作人员每日出省报备、健康监测,发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立刻报告、离岗并及时就医。要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封存,并做好无害化处置,倡议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倡议暂时停止供应、食用生食类的畜、禽、海鲜水产等相关菜品,坚决防止病从口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牛羊、鸡鸭等畜禽的屠宰管理,严格规范农贸市场活禽销售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确保市场销售农产品来源可靠、质量安全。林业部门要严厉打击贩卖、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商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准确掌握供应情况,开展市场供应形势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充货源,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秩序良好。严格控制商贸市场大型商务活动,降低疫情风险。


    (三)加强校园防控。教育部门要从严把握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国家2020年普通高考、中考防控措施,压实校长(园长)、家长责任,坚决避免出现校内疫情传播。一是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师生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登记、发热症状监测及处置跟踪报告。二是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学生及其家庭成员,要求及时就医,并请假休息。三是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对教师和学生出省情况进行报备,由教育主管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予以审批;对外省来渭返渭相关人员,提前14天由教育主管部门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衔接,落实相应要求。


    (四)加强单位防控和个人防护。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做好办公室、厂房、食堂、宿舍等场所的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等措施,实行员工健康监测、出入登记管理等制度,落实员工防护用品配备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推广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动员全社会参与改善人居环境。要引导群众注重个人健康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一步巩固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重点人群排摸监测管控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对重点地区特别是高中风险区来渭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境外来渭人员、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患者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服务。一是火车站、汽车站要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健康码核验+身份证查验+旅居史询问”等措施。二是各乡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继续落实网格化、动态化管理,加大外省来渭返渭人员排查力度,做好出租房屋人员管理、集体宿舍人员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当天外省来渭返渭人员必须在到渭第一时间确定专人报送,其中:宾馆及酒店等公共场所外来人员排摸情况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排摸上报;工业企业由工信局及工管办确定专人,负责报送清源镇、会川镇;有物业的县城住宅小区、建筑施工企业由住建局负责,确定专人报项目实施所在地乡镇;非煤、矿山企业由自然资源局确定专人,负责报所在地乡镇;无物业的县城住宅小区,根据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城区居民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渭防控领发〔2020〕2号)精神,由包抓单位负责,报所在地社区汇总,并由社区报当地乡镇(会川镇各住宅楼由会川镇负责上报)。三是加强重点区域人群监测管控。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落实健康筛查、封闭转运、核酸检测、消毒隔离、医学观察全覆盖,实现“从国门到家门”全方位、全流程无缝衔接。要密切关注近期有重点地区特别是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往来史的客商和与之有接触的本地人员,组织有潜在风险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从重点地区出差回来的返渭人员特别是各级干部要掌握其活动轨迹,全部进行核酸检测,严防输入风险。


    各乡镇、各部门以及火车站、汽车站,要对5月30日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以及接触过上述两个市场相关人员的来(返)渭人员,与北京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以及直接来自北京地区1个高风险地区(北京丰台区花乡乡)、22个中风险地区(东城区天坛街道,海淀区永定路街道、青龙桥街道,朝阳区十八里店,大兴区庞各庄镇、黄村镇、大兴天宫院街道、观音寺街道,丰台南苑街道、卢沟桥乡、大红门街道,石景山八宝山街道,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丰台区西罗园街道、新村街道、太平桥街道、卢沟桥街道,大兴区林校路街道、高米店街道、西红门地区,房山区长阳镇)人员进行严密排查,并密切关注国家发布的疫情分区动态。对高风险地区来渭返渭人员集中隔离14天,进行至少2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地区来渭返渭人员,必须查验当天健康码绿码、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督促上述来渭返渭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居家健康监测14天;对来自中风险地区且不能够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由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及时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4天的相关措施。对故意隐瞒不报、迟报、误报个人相关情况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渭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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