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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今年疫情期间高考、中考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全县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将高考、中考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高考期间(7月6日至9日)、中考期间(7月15日至18日),考点(渭源一中、第三高中)周边严禁摆摊设点和停放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在途径考点时严禁鸣喇叭,严禁出现室内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及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二、高考、中考期间,城区各建筑工地一律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时间,高考为7月5日18时至9日12时,中考为7月15日18时至18日18时。
三、高考、中考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通过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严禁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广告、音乐;城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四、高考、中考期间在居民集聚区或城区噪声敏感区域内,严禁使用高声乐器进行露天娱乐、跳广场舞或从事其他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活动。禁止一切影响考生学习、考试、休息的行为发生。
五、高考、中考考点周边,严禁张贴、散发各类招生或兜售商品传单;严禁占道搭设帐篷(伞)、拱门等器具用来招生宣传或陪考家长聚集聊天。
六、各单位和个人务必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噪声污染防治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各类影响考试工作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932—4132226。
特此通告
渭源县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1日
来源:渭源城管、渭源老乡之家
配图: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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